关于山南公租房
信件编号: | 201911009 | 来信时间: | 2019-11-15 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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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高**** |
内容: | 您好,我咨询下,为什么山南新区公租房第一年是两块多一平方,明年变成近七元一平方,相关部门给予的解释是给予的解释是没提供无房证明,可我们很纳闷,我说我们能拿出证明时,对方却说来不及了,我们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希望给予我们合理的解答 | ||
回复单位: | 淮南市民政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您咨询的业务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请联系其他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