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婚姻登记员未签字,如何处理
信件编号: | 20200525001 | 来信时间: | 2020-05-25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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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谢**** |
内容: | 本人2011年于谢家集区领取的结婚证,盖有婚姻登记专用章,但是婚姻登记员未签字,目前户口需要转往外省,在资料审核过程中,要求结婚证要有婚姻登记员签字,请问如何处理? | ||
回复单位: | 淮南市民政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淮南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2020-05-27 09:4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夫妻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原结婚证,直接前往谢家集区婚姻登记处进行补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