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

发布日期:2022-08-15 16:06 作者:李静 来源:社会事务科 阅读: 字体:[] [] []

近日,市未保委转发省未保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方案>的通知》,统筹多方力量给予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关爱,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方案》要求,各县区要根据省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切实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工作。牵手行动的牵手人以市、县区未保委成员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党员、干部为主体,牵手任务重的县区可将牵手人拓展到村(社区)党员,组织党员、干部牵手本单位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的农村留守儿童。牵手对象以低收入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农村留守儿童较少的县区可拓展到全体农村留守儿童。

《方案》明确,1名牵手人帮扶联系1名牵手对象,1户家庭有多名农村留守儿童的原则上由同一人帮扶联系,8周岁以上的留守女童原则上由女性党员、干部帮扶联系。牵手人通过“两讲一送”即讲法律法规、讲安全知识、送关爱服务,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牵手人通过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履行法定监护责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被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

开展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宣传,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

同时,开展送关爱服务,厚植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情怀,引导其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协助落实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帮助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链接有关方面资源,为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亲情抚慰、心理疏导、课业辅导、社会融入等服务。

《方案》强调,牵手人要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牵手人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或者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及时告知村(社区)并协助村(社区)开展劝诚工作。

从2023年1月起,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进入常态化实施阶段。各县区将动态调整牵手人和牵手对象,完善牵手机制,推动牵手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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