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田家庵区通过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协调机制,加强属地和部门救助联动,积极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一是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田家庵区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不同的救助方式,分类履行“告知、引导、护送”职责,提供救助服务。今年我区共救助了4名未成人,通过积极联系其家长把孩子接回家庭,及时消除了未成年人流浪在外的安全隐患。护送了2名外地户籍在我区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站进行了临时安置,及时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今年1-10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人,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从源头上预防重复流浪现象。做好源头治理,是预防重复流浪现象的重要工作环节。我区目前已建立流浪乞讨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并通过建立易流浪人员回访机制,将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纳入信息库统一管理,加大回访频率,为其回归稳固创造条件。通过开展对返乡人员进行政策帮扶,为符合条件的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政策。区民政局与区扶贫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对有流浪乞讨经历的予以重点关注和帮扶。区民政局及时将受助人员情况报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教育、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救助体系。区委区政府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民政部门牵头,公安、城管、卫健、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救助管理工作街面巡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街面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并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研究,积极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弱有所扶。区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通过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有序开展救助工作。在重大事件发生期间或恶劣天气发生时,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立即联系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救助。常态化做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全。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积极协同组织开展街面巡查,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人员,帮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让流浪乞讨人员尽早回归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