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政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20 11:38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规划、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 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1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民政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拟订全市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 理办法,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王继军    职务:主任   【联系方式】:0554-6662109


2 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草案,承担民政标准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法规和区划地名科

【负责人】:李俊   职务: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联系方式】:0554-6648114

3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标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负责人】:陈鹏飞   职务: 科长   【联系方式】:0554-6653577

4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养老服务科

【负责人】:梅松宝  职务:科长  【联系方式】:0554-6673261

5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志愿服务政策,制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负责人】:李娜  职务:科长 、一级主任科员 【联系方式】:0554-6661930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1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 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指导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马允辉  职务: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联系方式】:0554-6644431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 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 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负责人】:陈鹏飞   职务: 科长   【联系方式】:0554-6653577

2 贯彻实施国家城乡低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研,适时提出调整意见;总结交流经验,做好基层低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会同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全市低保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并做好年度  低保资金预算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网,实现管理、服务信息化;做好低保政策的宣传、接待和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及时上报报果信件。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淮南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负责人】:丁纯辉   职务: 主任   【联系方式】:0554-6661763

3 收养城市孤老、孤儿,收养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对孤老,以养为主,辅以康复,实现老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对健全儿童,实行养教结合,使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面发展。对残疾儿童,实行养、治、教相结合,使他们恢复自理生活和劳动能力。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负责人】:冯润东   职务: 院长   【联系方式】:0554-2516752

4 负责本辖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并按规定执行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护送任务。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淮南市救助管理站 

【负责人】:顾本永   职务: 站长   【联系方式】:0554-6419202

(四)拟订和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 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 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 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 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负责人】:陈善民   职务: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联系方式】:0554-6642113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 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 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 勘定、年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内重 要以及跨市县界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1 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草案,承担民政标准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承担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 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内重要和跨市县界的自然 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等有关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法规和区划地名科

【负责人】:李俊   职务: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联系方式】:0554-6648114

(六)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1 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婚姻管理政策、标准,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负责人】:陈鹏飞   职务: 科长   【联系方式】:0554-6653577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 进殡葬改革。 1  推进殡葬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标准,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负责人】:陈鹏飞   职务: 科长   【联系方式】:0554-6653577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 利管理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养老服务科

【负责人】:梅松宝  职务:科长  【联系方式】:0554-6673261

(九)拟订和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  推进残疾人权益保护管理政策、标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负责人】:陈鹏飞   职务: 科长   【联系方式】:0554-6653577

2 收养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残疾儿童。对残疾儿童,实行养、治、教相结合,使他们恢复自理生活和劳动能力。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负责人】:冯润东   职务: 院长   【联系方式】:0554-2516752

 (十)拟订和落实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 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管理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负责人】:陈鹏飞   职务: 科长   【联系方式】:0554-6653577

2 收养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对健全儿童,实行养教结合,使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面发展。对残疾儿童,实行养、治、教相结合,使他们恢复自理生活和劳动能力。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负责人】:冯润东   职务: 院长   【联系方式】:0554-2516752
 

(十一)拟订和落实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负责人】:李娜  职务:科长 、一级主任科员 【联系方式】:0554-6661930

2 负责淮南市福利彩票的发行以及销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淮南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负责人】:解厚金  职务:主任  【联系方式】:0554-6641812

(十二)拟订和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1 拟订志愿服务政策,制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淮发〔2019〕3号)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负责人】:李娜  职务:科长 、一级主任科员 【联系方式】:0554-666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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