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复学儿童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6-29 16:13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复学儿童

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为及时预防、应付和处置福利院疫情期间儿童在复学复课过程中突发事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保障收养人员生命健康,减少损失,根据市民政局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院成立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置本院复学复课儿童的突发疫情事件。

组   长:顾本永

副组长:王桂君  王丰  邹成香    

  员:柯庆保、庞芳、郭传龙、吴孝琼、方睿、姜超、王毅文、谷德刚、周长海、高丽洁、徐莎

、具体要求

各部门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根据情况,果断处置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汇总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在院领导的指挥下,由办公室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传达指令和要求,有关人员应立即到位,并根据职责分工,处理具体事务。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突发疫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院内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传达各项指令;负责事件发生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秩序,调查、核实事件或事故发生原因。提供和保障处置事件所必须的车辆、各类器具以及人员的食宿等。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经院领导同意,及时上报市民政局;根据需要和院领导指示,及时调度各类人员参与处置。

3、医务部:如发现儿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将发热儿童及密切接触护理人员带往指定区域隔离,并上报院领导。同时指派专职医务人员负责带领患病儿童前往医院就医,为每位发热儿童进行核酸检测,排除新型冠状肺炎。所有外出就医儿童回院后一律实行14天隔离制度。

4、保育部:负责复课复学儿童的生活保障,抓紧隔离期间的护理质量。建立应急护理小组,如遇突发疫情状况,确保隔离儿童的照护质量。

5、后勤保障部:负责复学儿童的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的供应。负责隔离区域的物品及房间的调度。突发事件发生时,配合各部门做好疫情隔离防控。

三、应急处置

(一)发热情形处置。对于经体温检测,发现有发热情形的,伴有咳嗽、乏力症状的人员,属于单位收养人员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定点发热门诊救治,并安排人员陪护;属于单位工作人员的,要第一时间停止其在岗工作,将情况向其亲属通报,征求其意见,是否同意代为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定点发热门诊救治,并做好后续诊治过程跟踪,及时提供关爱服务。

(二)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处置。对于经发热门诊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要落实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要按照医院救治工作要求,对于收养人员,要安排人员全程陪护或者由医疗机构安排陪护人员,负责做好其他工作。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工作安排。对其工作场所、生活场所等要做好专业消毒与暂时隔离。

(三)密切接触者处置。对于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其密切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严格执行相关防控要求,对于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笼围要包括工作中有接触的同事与其他工作人员、护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员、共同生活的收养人员和受助人员等,要做到人员不遗漏。

(四)疾病救治患者处置。对于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员,要开展疾病救治工作。对于需要住院救治的收养人员,要安排护理人员或者由医院统一安排人员陪护;对于不需要住院治疗的,采取协调医院送医诊治、网络诊治、机构内医疗机构救治等方式,从医疗机构返回后,实行机构内隔离居住与生活,疾病治愈后隔离期满14天、无异常的,才可返回原先居住与生活区。工作人员经救治后或者治愈出院后,需要居家隔离14天、每天定时报体温检测情况、无异常的,提供有关治疗记录,才可返回工作岗位。

(五)建立绿色救治通道。各单位要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系,要建立收养人员的就医绿色通道,要做到接诊快速、诊治与住院医治安置在单独病房,在救治过程

四、联系电话

院长电话:17355451128

办公室电话:2512273

                         

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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