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1-10-09 10:40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我局于2021年9月8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淮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截至2021年10月8日,公告期内收到群众反馈意见1条(见下表),特此公示。

序号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1 1.删除“长期公示”表述;
2.删除“第十九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行实时调整、动态管理,每年复审一次,及时调整救助供养金发放金额,做出继续供养或退出供养的决定。”
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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