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5-13 11:31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证。为建立健全市福利院应对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防范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防御和减轻水旱灾害,保障全院稳定和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行政和生活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指:河流洪水、洪涝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污染事故、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

发生突发性水旱灾害时管委会应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水旱灾害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兴利除害结合,强化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科学应对水旱灾害,依法开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院防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冯润东(支部书记、院长)

副组长:  (副院长)

  :全院所有在编职工、非在编聘用人员、物业安保人员。

院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院的防汛抗旱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制定全院防汛抗旱预案并组织实施。切实掌握全院的汛情、旱情、实情,并根据具体情况对防汛、抗旱减灾作出科学决策,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及时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和防洪警报等工作,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和抗旱减灾措施及灾害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

院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定,执行省、市、区防汛抗旱指令,确保防汛抗旱的政令畅通。负责全院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准备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调配与管理。组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抗洪抢险方案,抗旱方案。及时掌握全镇的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负责汛期24小时防洪值班,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灾情和抗灾减灾情况。

(三)各部门职责

在院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抵御洪旱灾害的任务,其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责是:

治安保卫部:负责维护全院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后社会治安工作,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和破坏防洪、水利、水文、电力、通讯设施的犯罪活动,负责抢险应急、组织营救、疏散群众及抢救物资,负责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财务室: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全院防汛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遭遇洪旱灾害的抢险应急预案和灾后防汛设施,水利工程修复和灾后恢复生产,疫病防治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

后勤部:负责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排和救济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工作,负责捐赠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供电区域内防洪抗旱抢险应急用电及供电设备,设施的维护抢险恢复工作,确保防洪抢险及居民的安全供电。负责全院防洪排涝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修建、维护管理。

医疗康复部:负责抢险救灾医疗队伍的组织,院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和蔓延。

三、应急响应机制

按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

(一)特大水旱灾害(一级)

全区发生台风风力达12级以上;淮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泉山南库水位达到校核防洪水位61.07米; 80%以上耕地发生洪涝、干旱灾害,城市因水源短缺或水污染发生极度干旱。

启动防汛抗旱一级应急响应,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调拨准备,院相关抢险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防汛应急响应期间,志或委托相关负责同志在指挥部24小时应急值守;按照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每日将工作情况报市防办。信息报送实行“零报告”。

(二)重大水旱灾害(二级)

全区发生热带风暴风力达8级以上,并可能持继;淮河流域发生大洪水,泉山南库水位达到设计防洪水位60.61米; 60%-80%耕地发生洪涝、干旱灾害,城市发生重度干旱。

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实行24小时备勤,必要时,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按照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每周一、周四将工作情况报市防办。信息报送实行“零报告”。

(三)较大水旱灾害(三级)

全区发生热带风暴风力达8级以上;淮河流域发生较大洪水,泉山南库水位达到汛限水位60.00米;城市发生内涝,造成主要交通干道长时间中断;40%-60%耕地发生洪涝、干旱灾害,城市发生中度干旱。

根据汛(旱)情发展变化,院抢险救援队伍加强备勤,必要时派员参加应急值守,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每周一、周四将工作情况报市防办。信息报送实行“零报告”。

(四)一般水旱灾害(四级)

因台风或暴雨出现险情;淮河流域发生一般洪水,泉山南库水位达到泄洪水位60.00米;城市发生大面积较长时间内涝;城市发生轻度干旱。

分析防汛抗旱形势,加强值班值守,作出相应工作安排,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每周三将工作情况报市防办。信息报送实行“零报告”。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应急响应行动期间,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应按相应联系号码24小时开机,并上报单位值班电话号码,确保指挥联络信息畅通。

(二)应急装备保障

储备必要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通讯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需要。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旱的义务。接到防汛抗旱警报,要迅速到达本院,组织抢险队伍立即进入岗位备战。

(四)治安保障

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治安保卫工作。

(五)物资保障

按照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储备相应物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防汛物资储备标准进行储备。防汛任务较重时,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六)资金保障

做好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申请和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组织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工作。

(七)培训演练

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检验、改善、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若有专业抢险队伍,有针对性的进行抢险演练和培训。

五、善后工作

)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针对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资金保障,组织各部门研究提出储备计划,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灾后恢复重建

积极向市政府和民政部门争取灾后重建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请主管部门批准,提高标准重建。

)次生灾害防范和社会风险管控

各部门应密切监测分析重特大水旱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及时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重特大水旱灾害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加强舆情监测和管控,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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