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救助管理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6-13 11:35信息来源:淮南市救助管理站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站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全站突发事件,保障受助人员、工作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确保我站救助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贯彻“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到萌芽状态,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思想教育,立足于防范,果断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影响。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顾本永

副组长:程  群  鲍广彬

成  员:陈晓云、黄莹莹、孟冉、徐士保、刘韬、杨金平、李涛、曹继成、陈文胜、范胜利、王海龙、高民、王芳、周曼宁、翁翼

三、处置工作范围

1、城区内各交通要道、车站码头、人员集散地、商业聚集等重要场所发生的流浪乞讨人员相关的人和事。

2、救助管理站站内、工作人员宿舍区流浪乞讨人员的人和事。

3、发生在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其他病人途中的人和事。

四、应急处置预案

(一)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预案对象:求助人员在受助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如打架、伤人、集会闹事等。

2、预案目的:制止打架斗殴,减少人员伤亡,抢救受伤人员,疏散求助人员,善后处理。

3、工作职责

(1)当班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应立即向就近的领导及其他人员报告,在站领导未到场之前,先带领工作人员控制场面,制止打架斗殴行为。

(2)救助站其他领导在接到报告后,迅速向站长报告,在站长未到来之前,可代站长果断指挥处理,直至站长到场,并根据事态严重的程度决定是否请求公安、城管和市民政局的协助与支持,避免事态扩大。

(3)站长负责组织指挥。

(4)在群体性事件中,如有人伤亡,及时向“120”寻求救治或向“110”报警求援,对于受轻伤者立即带到定点医院治疗处理。

(5)组织专人安抚群众情绪,隔离闹事人员,保证受助人员人身安全。

(6)事态平息后,应及时提交《事件处置情况的报告》,《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原因、经过、受伤人数、伤势程度、死亡人数、处置的过程、处置的结果,同时有2人以上的证明材料,上报市民政局。

(二)求助人员骤增应急处置预案

1、预案对象:因某种原因或某种情况,求助人员骤增。

2、预案目的:避免因求助人员骤增,影响救助工作正常开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3、工作职责:

(1)当班工作人员发现求助人员骤增,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救助站领导报告,如报告受到干扰,应立即向站内其他工作人员请求转报,其他工作人员在接到请求后,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要及时将情况报告救助站领导,如果求助人员有过激行为,迅速拨打“110”寻求帮助。

(3)站长统一指挥疏散劝导工作。

(4)整个疏散劝导过程以说服劝导为主,确保文明救助,避免激发过急行为。

(5)及时做好受助人员的食品、饮用水、医疗用品供给工作。

(6)求助人员聚集时间过长、人员过多,要及时加强与省民政厅救助指导中心联系,帮助尽快转移求助人员。

(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预案对象:因救助区域(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失火,危及救助对象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2、预案目的:避免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伤亡,减少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

3、工作职责:

(1)当班工作人员发现火灾苗头后,应第一时间内拨打“119”火警电话,冷静、清楚地报告着火的区域、地点、起火的性质,请求消防支援灭火。

(2)拨打火警电话后,立即通知站内所有工作人员,并向站领导汇报,就地采取措施,尽最大可能灭火救人。

(3)当班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将失火的情况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4)站长负责组织指挥灭火救人,直至消防车赶来,再协助灭火工作。

(5)及时开通站内紧急疏散通道,由当班工作人员组织受助人员有序离开火灾现场,优先帮助未成年人、妇女和其他行动不便的人离开,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6)因火灾已造成人员伤亡,站长或其他人员应及时向“120”求救,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并由站内医务人员采取临时救人措施,减轻(少)人员伤亡。

(7)做好自我防范:参加灭火的人员应注意自身防护,尽可能选择上风位置或侧风位置灭火;烟雾较大,无法靠近火源时,应注意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浇湿衣服,快进快出灭火救人。

(8)灭火工作结束后,要根据消防警察分析起火的原因,写出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材料上报市民政局。

(四)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1、预案对象:受助人员在受助期间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

2、预案目的:查找可疑食物,保护现场,抢救中毒人员。

3、工作职责:

(1)当班工作人员在站内发现食物中毒者,应第一时间向站领导报告,并会同站内医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抢救。

(3)站长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4)及时向“120”寻求急救,事态严重的,还应向“110”报警求援。

(5)做好受助人员的稳定工作,分散隔离中毒者,防止发生混乱状况,破坏现场。

(6)保护现场,妥善保管好疑似引起中毒的相关证物,以备查验。

(7)报告卫生防疫部门,请求勘察检验或将可疑剩余食物送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并请求出具检验报告。

(8)事后,由救助管理站写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食物中毒时间、原因、人数、中毒者病情,有无死亡和处理经过等详细情况报市民政局。

(五)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1、预案对象:街头露宿的流浪乞讨人员。

2、预案目的:确保街头流浪人员的生命安全。

3、工作职责:

(1)站长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2)当气温急剧下降,降雪结冰、高温和其他恶劣天气,危及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救助管理站要组织一定人力和车辆,上街巡视劝导。

(3)上街巡视劝导,要认真做好宣传说服工作,对于多次劝导后不愿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防寒衣物、食品等救助物资;对于劝导后愿意入站流浪乞讨人员立即护送站内。

(4)对于患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拨打“120”或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待其基本痊愈后进行甄别处置。

(六)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

(1)求助人员来站求助时,如有肺结核、肝炎、性病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安排其生活在隔离房间单独食宿。经医务人员初步检查后,送定点医院检查确诊,经医院诊断确诊传染病者,立即转入市传染病院治疗,排除传染病后回站接受救助。去医院途中,护送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被护送人员要戴好口罩、手套等。

(2)站内突发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分管站长或站长,然后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受助人员到隔离房间进行隔离观察,由站初步检查后,尽快将疑似传染病人送定点医院检查。

(3)经医院诊断确诊患传染病者,立即转传染病医院治疗。医务科对传染病人居住过的房间、涉及的场所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和受助人员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如属传染病烈性感染,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居住区,报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对病人作追踪调查,并上报市局备案。

(4)发生重大疫情,医务办应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站内突发传染病痴情后,站内应立即组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防疫工作进行安排、检查、督促及信息发布。

五、工作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在处置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各司其责,保证我站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顺利实施。

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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