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15 12:04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瓶颈、社会力量办养老的活力有待激发、养老护理人员存在缺口、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未形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由市民政局认真研究,起草我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级文件精神和市领导要求,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会议,商讨起草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并指定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开展起草工作;2022年12月上旬,市民政局形成代拟稿初稿,并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含经开区、高新区、毛集实验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市民政局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对代拟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面对标安徽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工作任务等要求,注重与我市现有文件相衔接,紧密结合实际,从三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主要措施方面,从以下五点抓落实。一是围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范围等,为老人提供普惠型和兜底型服务。二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依托安徽省大数据平台,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与基本养老服务的精准匹配机制,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强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精准关爱服务。三是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探索整合现行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聚焦失能失智等不能自理老年人,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给予差异化护理补贴,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基础养老服务设施,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培育优质市场主体,促进养老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建设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织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组织保障方面,从以下四点予以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二是强化考核激励,市政府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指标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评价机制。三是严格综合监管。制定养老服务监管责任清单,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日常监测制度,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四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新举措。比如,针对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难题,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具体工作方案。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在建设单位交付后1年内投入运营。鼓励采取“公建民营”等模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化服务组织运营,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老年助餐、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健康教育、上门服务等普惠性养老服务。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方面,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稳步推进。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机制,积极探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县级统一管理。支撑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部分服务外包,在不改变机构性质的情况下引入社会力量,提升服务质量。在特殊困难老人走访探视方面,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街道)社工站等服务设施网络开展探视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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