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全省第二次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清单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整改要求 | 责任科室 | 整改情况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 1.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皖政务办秘〔2022〕22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公开,确保文件发布的网页版,下载图片版,下载文字版三版统一。 2.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要素:完善文号、有效性、成文日期、生效日期(文件中未具体明确生效日期的应与成文日期保持一致)、发文日期(在成文日期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信息、下载文本(限制编辑的word版和PDF版)、政策咨询渠道(咨询单位+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且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要相互关联。 |
各科室 | 持续推进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1.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要求,2023年财政预算相关信息应于2023年2月公开,2022年财政决算相关信息应于2023年8月公开,各单位及时核实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是否及时公开; 2.下属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应参考部门财政预决算构成,预算构成中列出的单位需要逐个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
财务室 | 已整改 |
基础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 | 1.及时对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淮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https://www.huainan.gov.cn/public/6596035/1259398735.html)中的权力事项公开本单位的事项,不得缺项漏项增项,2023版的市级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预计12月下旬公开,市直部门做好更新最新版本权责清单的工作,县区同步沟通本年度权责清单的编制进展,及时更新2023版; 2.各单位目前公开的均为2022版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中权力名称一一对应,包含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各权力类型的分目录和流程图(流程图应与权力事项一一对应)、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各单位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更新要及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需在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均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按月或按季度更新的结果信息要及时更新)。 |
法规科、社管局 | 已整改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 1.文字解读应包含完整的八要素: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政策咨询渠道; 2.研判和起草过程要尽可能详细,应包含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司法部门)、社会征集(部门征集、企业征集)、政府会议(具体会议)审议通过等的全过程; 3.政策咨询渠道应包含解读机构、解读科室、解读人、联系方式; 4.文字解读与原文件不能有大段雷同,不能简单的罗列小标题,不能过于简单,要把政策语言转换为百姓语言; 5.图片解读要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围绕政策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以生动灵活的方式,让老百姓看得懂; 6.图片解读不能套用文字解读的内容添加彩色标题; 7.解读形式要多样化,包含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动漫视频解读、媒体解读等; 8.解读应在文件出台三天内挂网,并关联原文件。 |
各有关科室 | 已整改 |
部门解读 | |||||
解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