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政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2023年本)

发布时间:2024-01-12 09:28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民政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2023年本)

 
序号 权力事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社会团体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局务会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局务会集体研究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局务会集体研究意见、分管副局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局领导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民办非企业单位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局务会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局务会集体研究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局务会集体研究意见、分管副局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局领导
        3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基金会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局务会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局务会集体研究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局务会集体研究意见、分管副局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局领导
        4   建设殡葬设施审批 5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进一步完善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2.根据建设规划及筹建资格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初审风险:初审不够严格规范。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社会事务处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未按程序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严格执行重要事项审核制度。 社会事务处科科长
审批风险:对审核意见进行个人倾向性不当调整。 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和公示环节,增加透明度。 社会事务处科长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审定。 1.根据事务科、分管领导集体研究意见、分管领导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局领导
5 对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团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团体实施撤销登记,或对应当予以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不予撤销登记。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6 对社会团体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团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团体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7 对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团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团体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8 对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撤销登记,或对应当予以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予撤销登记。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9 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10 对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基金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基金会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11 对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基金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基金会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12 对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等二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基金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基金会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13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局党组会意见。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分管局领导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党组会集体研究意见和科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局领导
14 慈善组织认定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照《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党组会意见。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分管局领导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决定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党组会集体研究意见和科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认定意见。 分管局领导
15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3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照《慈善法》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党组会意见。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决定意见或决定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党组会集体研究和科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决定意见。 分管局领导
16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3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照《慈善法》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承办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初步意见进行讨论、会商,确定上报党组会意见。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决定意见或决定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党组会集体研究和科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决定意见。 分管局领导
17 公墓的年检 6 审查风险:未按照年检通知要求对被检单位进行逐项检查。 完善年检工作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未按年检实际情况拟定合格单位名单。 明确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核风险:初审不够细致严谨。 细化完善岗位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社会事务科科长
审核风险:未按程序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社会事务处科长
决定风险:对合格单位名单进行倾向性不当调整。 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和公示环节,提高透明度。 社会事务处科长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审定。 1.根据事务科科室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和分管领导审核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局领导
18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有违法违规享受社会救助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业务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业务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业务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业务负责人
决定风险:对应当取消待遇的人员按规定取消。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业务负责人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业务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业务承办人
19 违反规定,擅自编制省内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6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应立案不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地名办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不按规定取证,调查审核不严格。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地名办负责人
告知风险:办理中不履行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地名办负责人
决定风险: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地名办负责人
送达风险: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地名办负责人
归档风险: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地名办负责人
20 设区的市及直管县之间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而引发的争议处理裁决 5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应立案不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地名办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不按规定取证,调查审核不严格。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地名办负责人
决定风险: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领导、地名办负责人
送达风险: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地名办负责人
归档风险: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地名办负责人
21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乡镇行政区划地名调整及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审查并报省政府批准 6 审查风险: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材料进行审核。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地名办负责人
调研风险:未能实地调研,不能充分掌握情况。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承办人履行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 地名办负责人
审核风险:提出审核方案具有个人主观倾向性。 加大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地名办负责人
审核风险:未按规定初审或对方案进行主观倾向性调整,谋取私利。 加强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坚持有错必纠。 地名办负责人
审核风险:未按规定审核或因个人主观倾向对方案进行倾向性调整。 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处务会制度。 地名办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决策或对方案进行主观倾向性调整。 1.根据科室集体研究意见、科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领导
22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基金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基金会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23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8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基金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基金会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24 封存基金会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9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基金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基金会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25 对彩票代销者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5 (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1.加强市场管理员监督巡查;2.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3.实行一次性警告制;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淮南市福彩中心电脑票部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1.加强市场管理员监督巡查;2.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3.实行一次性警告制;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淮南市福彩中心电脑票部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1.加强市场管理员监督巡查;2.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3.实行一次性警告制;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淮南市福彩中心电脑票部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1.加强市场管理员监督巡查;2.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3.实行一次性警告制;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淮南市福彩中心电脑票部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1.加强市场管理员监督巡查;2.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3.实行一次性警告制;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淮南市福彩中心电脑票部
26 对养老机构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养老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养老服务科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养老服务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养老服务科承办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养老服务科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养老机构实施撤销登记,或对应当予以撤销登记的养老机构不予撤销登记。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养老服务科承办人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养老服务科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养老服务科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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