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印发《淮南市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09:33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淮南市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    

 

 

淮南市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低收入人口认定“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从“依申请”向“主动服务”转变,使群众申请更加便捷、政府救助更加精准、部门协同更加高效,决定在我市推进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为有序推进工作实施,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在我市范围内困难群众申请低收入人口认定时,实行“一次申请受理、一次承诺授权、一次审核确认、分类实施救助”,即申请对象提出一次申请,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机关根据其家庭收支情况、财产状况,分别确认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人口,杜绝“反复申请、反复确认”现象。

(二)指导文件

以《淮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淮民〔2021〕98号)、《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淮民〔2023〕89号)、《淮南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淮民〔2021〕106号)、《淮南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淮民〔2023〕88号)等规定为依据,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实现困难群众“一次申请受理、一次承诺授权、一次审核确认、分类实施救助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时,指导其填写相关表格,一次性完成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供养义务人家庭成员基本信息采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及承诺等事项。按照《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淮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淮南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淮南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相关要求,收集、核对相关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2、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建立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和家庭财产为基本评价维度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体系,采取“先摸排状况、后分类确认”的模式开展经济状况调查。

3、综合评审。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机关应当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依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主动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人口”的认定顺序逐类进行审核,提出初核意见。

4、分类救助。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机关组织召开联审联批会议,全面审核相关材料,并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于确认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从确认之日下月起发放保障金。针对新申请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当月审核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该申请对象审核确认的人均月补助标准发放临时救助金,相关程序在申请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供养时一并进行。

县(区)民政局可根据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际,视情修改行政文书,并报市低保中心备案。

5、信息共享。县(区)民政局要通过淮南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分层分类开展低收入人口信息查询、需求推送、数据交叉比对等业务,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变化情况,对预警信息要加强线下核查,及时处置淮南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预警监测”模块中的预警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切实落实。县(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做好“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的重要性,要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此项惠民政策,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新政策带来的便利。

(二)正确使用行政文书。县(区)、乡镇(街道)在开展“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时,逐步启用新的低收入人口认定行政文书(附件)。新行政文书可在市民政局官网“资料下载”中下载。

(三)加强经办人员培训。县(区)民政局对辖区内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全面了解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政策,熟练掌握“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流程,高效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县(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政策宣传,主动向群众介绍“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的办理流程,确保其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可及性、便捷性、精准性


附件:

    附件1_申请表.doc
    附件2_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doc
    附件3_审核确认表.doc
    附件4_入户调查表.doc
    附件5_救助对象审核公示单.doc
    附件6_不予批准告知书.doc
    附件7_保障金调整(停发)告知书.doc
    附件8_审核确认公示单.doc
    附件9_保障对象动态管理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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