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淮南市中央转移支付支持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中央下达我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7232.6万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项目支出。
在收到中央资金后,我市及时分配下拨相关资金,其中城乡低保28095.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8782.3万元,临时救助355万元,剩余部分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下达我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7232.6万元,2023年我市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2280.342699万元(含省级下拨及市、县区配套资金),资金能够在下拨后30日内打卡发放,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收到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后,我市在30日内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到位率100%。2023年资金按分配全部执行完成,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我市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收支预算,符合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相关规定的,一律按规定执行。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分3项,完成情况如下:
1.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政策。严格落实《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扩大了保障范围、优化了审核确认流程。持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23年7月1日期,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84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755元/月/人。全年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1.6万人次,发放低保金6.2亿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653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484元,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2.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深入实施《淮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提高保障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8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1778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450元、60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25元、300元、45元(寿县100元)。全年累计保障特困人员23万人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9亿元。
3.有效实施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淮南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对急难型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按照我市低保保障标准的2至12倍分类分档给予临时救助,对特殊困难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可按照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4倍进行救助。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备用金制度,根据乡镇(街道)人口规模,由县(区)民政部门先行下拨3-5万元备用金并适时补充,对救助金额在4倍低保标准以下的临时救助,授予乡镇(街道)直接审批权限,提高了救助时效性,切实救急解难。全年为5506名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1265万元。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应保尽保,全年累计保障低保121.6万人次;应纳尽纳,全年累计保障特困人员23万人;应救尽救,全年救助5506人次。
(2)质量指标。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上年,从2023年7月起城市低保标准784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755元/月/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城市特困13800元/年/人,农村特困11778元/年/人。临时救助水平不低于上年,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2倍,特殊情况可救助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4倍。
(3)时效指标。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向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下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4)成本指标。有效控制成本,不超过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不涉及。
(2)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升。
(3)生态效益指标。不涉及。
(4)可持续影响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应对社会救助需求,不断实现社会救助多元化,可持续。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达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分析。无。
(二)总体目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无。
(三)绩效指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大幅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十四五”期间,将按照不低于全省平均保障标准大幅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五)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绩效目标设定采取了量化方式,项目产出数量和产出质量均达到了量化绩效目标。通过严格落实完善各项政策制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服务对象和受益群众对项目实施结果满意。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进行挂钩。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淮南市2023年度转移支付区域(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