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南市殡葬惠民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殡葬改革相关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决策的依据主要是:1.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2.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3.省民政厅等3部门《关于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民务字〔2024〕53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为核心,以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保障为重点,通过政策创新、服务升级、管理优化,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殡葬惠民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殡葬需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民政厅工作安排,淮南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会议,商讨起草总体思路、主要内容。2025年10月中旬,在多次与财政部门会商后形成初稿,10月16日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同步征求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意见。截至11月18日,收到市财政局反馈1条修改意见。12月2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12月9日通过市发改委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12月15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淮南市殡葬惠民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
通过免除全体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着力解决群众“逝有所安”的急难愁盼问题,彰显了党和政府对群众殡葬需求的关心关怀,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主要内容
《淮南市殡葬惠民实施办法》明确了惠民殡葬政策包括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和生态安葬奖补两个方面。
1.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享受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且在市域范围内殡仪馆火化的逝者。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除外。
具体免费项目有:①遗体接运(由殡仪馆专用遗体车辆接运,跨区域运输除外);②遗体存放(殡仪馆内存放期限三天以内);③遗体火化(使用平板炉火化);④骨灰寄存(殡仪馆内寄存室存放期限一年内)。其中对对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免费提供惠民骨灰盒一只(价格在300元以内)。
2.生态安葬奖补对象为我市的户籍逝者,其火化后骨灰安葬在我市经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的公墓内,选择不保留骨灰生态安葬方式。按每位逝者8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
3.在办理程序方面,对于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在殡仪馆办理火化业务时直接免除;对于生态安葬奖补,需经办人向属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后,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在资金保障方面,市与区所需资金按5:5比例分担,统筹市、区福彩公益金安排。寿县、凤台县自行承担。
5.殡葬惠民政策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六、创新举措
在《淮南市殡葬惠民实施办法》中明确,本市户籍的逝者火化后,经办人将其骨灰安葬在我市经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的公墓内,选择不保留骨灰生态安葬(花葬、树葬、草坪葬等)方式的,给予每位逝者800元的奖补。通过政策引导与民生保障相结合,推动殡葬领域形成 "生态优先、文明节俭、群众受益" 的良性循环,为建设文明淮南、生态淮南、幸福淮南奠定坚实基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分工协作,殡仪馆要严把审核关,公墓管理单位提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将惠民殡葬与推行生态殡葬、倡导移风易俗结合起来,推动形成文明节俭绿色殡葬。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落实《淮南市殡葬惠民实施办法》为契机,推动殡葬改革落地落实,让殡葬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淮南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人:陈鹏飞
联系方式:6653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