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督查及绩效考评暂行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14 16:15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公共服务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办字[2013]23号)《安徽省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社[2014]174号)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发挥民政专项资金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在发展和改善民生,加深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我市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督查及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暂行制度。

一、督查及绩效考评内容与目的

民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级下拨和市级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民政对象定员定额保障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具体包括公共财政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救灾救济抚恤补助金、退役安置、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方面的专款资金使用情况。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是指,国家、省、市民政五年规划和年度规划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区建设、其他社会社会服务等项目的开工、在建、竣工、投入运行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督查及绩效考评的目的是规范全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实施程序化管理,建立民政部门公开、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专项管理运转机制。

二、督查及绩效考评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地反映督查及绩效考评事项目的落实情况,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民政专项资金督查及绩效考评,要围绕财政、民政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开展工作部署,突出民生和社会关注度,开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立项督查及绩效考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督查及绩效考评,要围绕中央、省、市预算安排和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情况开展立项督查及绩效考评。

(三)不惟形式,注重实效。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督查及绩效考评,促使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落实、有效果、出成果。

三、督查及绩效考评的安排

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督查及绩效考评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上旬,由市民政局财务科、综合项目科、监察室和相关业务科室,分别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局年度目标任务及市财政、审计、发改委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拟报提出具体督查及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经市民政局专题会议审定后,列入市、县(区)民政部门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特殊情况年中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督查及绩效考评,按上级规定另行安排。

市民政局成立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督查及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局领导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督查及绩效考评组根据不同任务,及时进行人员任务分工安排。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县(区)民政局,要履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局财务科和综合项目科是督查及绩效考评的牵头部门(科室)。凡涉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事前商同级财政局派员共同参加督查。督查及绩效考评时间一般选择在事中、事后两个时段进行。

四、督查及绩效考评报告

民政专项资金督查及绩效考评报告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专项资金执行依据、范围、标准、程序、结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督查及绩效考评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基本情况,未开工项目的单位个数原因资金去向;在建项目管理和工程进展落实 “四制”(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情况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竣工或投入使用项目结算审计或运行模式及提效办法,并针对项目督查及绩效考评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项目管理尤其是项目资金投向使用意见建议。督查及绩效考评书面报告向市民政局专题会议汇报,经审核拟文下发。对督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督查及绩效考评单位必须有处理结果,形成书面反馈意见。督查及绩效考评小组听取改进状况汇报进行评估。

五、督查及绩效考评结果运用

在民政专项资金督查及绩效考评中,对于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发现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苗头,则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取消在市民政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资格。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督查及绩效考评结果,将列入市民政局指导实施建设项目管理内容,作为安排新项目和提供项目后期补助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对问题严重的,建议所在县(区)予以问责。

六、督查及绩效考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专项资金和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督查及绩效考评,每年开展时间跨度大,涉及资金和项目数量多,督查及绩效考评内容复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督查及绩效考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率,相关督查及绩效考评原始资料要统计完整。督查及绩效考评组必须严格工作纪律,明确督查及绩效考评职责。

(二)确保督查成效。督查及绩效考评组要根据不同时段的任务,明确督查及绩效考评重点,细化督查及绩效考评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确保督查及绩效考评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督查及绩效考评成效。

(三)严明督查纪律。督查及绩效考评组工作人员在开展督查及绩效考评期间,不增加被督查及绩效考评单位负担。自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不得接受被督查及绩效考评主管单位和项目单位吃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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