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
淮南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有效实施,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139号)要求,市民政局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安排
结合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规章,市民政局认真部署落实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落实,按照“放管服”改革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确定了“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工作原则,进一步理清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目标。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清理任务
本次清理工作按照“放管服”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明确了清理任务,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协调配合,逐项清理局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清理与“放管服”改革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有变相设立行政审批、违法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流程等规定的;设定影响公民个人切身利益、制约企业健康发展、有碍市场活力的各类证明的;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
三、找准工作思路,全面清理规范
按照此次清理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
一是整理汇总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对照《2016年市民政局文件汇编》,结合2017年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统筹各业务科室,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确保局文件按期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清理规范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结合规范性文件整理情况,按照“放管服”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共废止局规范性文件1件,即《关于印发〈淮南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民〔2015〕140号),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5件,未发现拟废止或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特此报告。
附: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2017年8月18日
(联系人:凤良春;联系方式:0554-6648114)
附件: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
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淮南市民政局 填表日期:2017年8月18日
处理结果 |
类别 |
数量 |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1 |
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
|
|
合计 |
1 |
|
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5 |
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
|
|
合计 |
5 |
|
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0 |
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
|
|
合计 |
0 |
|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
0 |
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 |
|
|
合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