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22 16:59信息来源:市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期,淮南市民政局印发了《淮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规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各项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加快构建与淮南市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相呼应、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制定依据

依据《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民政局自2021年10月起,组建了规划编制团队,深入区县、乡镇、社区调研,并于2021年12月初研究起草《规划》。

(二)征求意见。2021年12月15日,通过书面、会议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全市 43个市直部门、7个县区民政局、8个内部科室及5个局属单位征求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共收到2个部门提出的2条意见和8个内部科室及5个局属单位提出的部分补充修改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1年12月13日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和2021年12月29日局党组会议分别对《淮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审议稿)》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并审议通过。2022年1月13日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讨论,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活动”,针对多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2022年1月31日,再次向各科室及各县区民政局征求意见;2022年2月中旬,经市民政局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后,

(四)正式印发。2022年3月初,发市发改委党委会研究同意,2022年3月中旬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于2022年3月18日正式印发。

五、工作目标

到2025年:促进和推动共同富裕的兜底保障基础作用明显增强,保障体系更精准有效;社区治理基层活力充分激发释放,治理体系更高效有序;社会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多元,服务体系更精细优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进一步提高。

  淮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规划指标

单位

2020年基值

2025年目标值

年均增长率%

指标

属性

1

城乡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比例

%

35,65

28,35

——

约束性

2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 60%,且不低于最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 人均消费支 出的 60%,且 不低于最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就高不就低

——

约束性

3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

达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 12%

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

——

约束性

4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53

70

——

预期

5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 

100

——  

约束性

6

乡镇(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100

 ——

预期性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3

≥55

10.8

约束性

8

乡镇(办)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40

60

-

预期性

9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10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30 

35

预期性

11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2.6

2.8

7.6

预期性

12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0.35

0.65

11

预期性

13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60

85

-

预期性

14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276

290

预期性

15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 

100

预期性

16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  

100

约束性

17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  

100

约束性

18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100

约束性

19

地名标志设置率

%

 ——

100

1.6

预期性

20

年均遗体火化率(较省厅新增)

%

87.5

90

预期性

六、主要内容

《规划》共4章,分别从“发展背景和形势”“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对民政事业进行规划。设置8项重点任务,配套八大专栏。

《规划》第一部分全面总结“十三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成就,深入分析“十四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

《规划》第二部分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从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出发点,践行“1+2+8+N”工作思路,即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抓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治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8项专题工作,依托民政事业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短板、强弱项,确立了20项有代表性的主要发展指标,其中9项约束性指标,11项预期性指标,充分体现了“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规划》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围绕我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提出“十四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八大重点任务。

一、优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全面建立健全以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加强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提高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加强核对系统与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稳步实施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和我市户籍居民在实际居住地办理等工作,办结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

二、构建具有淮南特色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统一适用的评估标准,将评估结果与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标准、优先顺序挂钩,突出以身体困难为依据进行基本养老服务供给,重点满足失能失智等不能自理老年群体刚性需求。二是针对现阶段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医养康养结合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全面扩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期照护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医养康养服务供给。三是通过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建立养老服务供应商库、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养老服务优质供给主体。四是提出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促进长三角行业管理协同等措施,着力营造放管有序的行业管理环境。五是确定人才培训任务,到2025年,培训1万人次养老护理员。

三、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健全和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村(居)民议事、村(居)务公开、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建立健全村(居)务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二是不断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等试点等工作,选择3-6个村(社区)分两批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选择5—10个单位进行智慧社区建设试点。三是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社区服务设施配建要求,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的12%,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最低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四、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儿童福利和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实施收养评估,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和功能,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

五、创新社会事务管理。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100%。不断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效能,乡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100%,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室全覆盖。不断健全残疾人福利综合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政策,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成市级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六、改善社会组织管理。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加快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提高党组织组建率至70%以上。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强化“双招双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强市、县、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实现社会组织与党建工作“双孵化、双提升”。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落实社区社会组织三年提升行动,实现每个城市社区不低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不低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

七、科学做好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二是稳步推进乡改镇、镇改街及乡镇规模调整。优化城乡发展布局,服务城乡统筹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三加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界桩管理维护和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四是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力争“十四五”末地名标志设置覆盖率达100%。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八、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部署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培育发展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等6个方面任务。力争“十四五”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突破6500人,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85%。

《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实施八大为民服务工程(计划),分别是社会救助基层基础强化工程、养老服务事业行动计划、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儿童福利事业行动计划、殡葬公共服务及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工程、行业协会商会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规划》第四章“保障措施”提出两大方面举措,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如期完成,包括加强能力建设和规划实施保障。

七、创新举措

    《规划》在充分参考省民政厅规划及淮南市纲要情况下,创新性提出“1+2+8+N”工作思路,将党建引领放在首要中心位置,充分突出政治建设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八、保障措施

    各县区民政局及机关各科室要完善相关措施,科学配置发展资源,统筹部署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各部门间统筹协调、信息沟通和协作,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共建共治共享监管格局,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解读单位:淮南市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人:胡小倩

    联系电话:0554-6644112-5

    邮箱:hnmz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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