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事关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2022-12-28 10:40 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 []

淮南市民政局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民政服务对象平安过冬、温暖过节,更好发挥民政部门在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工作大局中作用,2022年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县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守住民生底线,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重要位置,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通知提出,县区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好各项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配合发改委等部门,在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及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通知强调,县区民政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的监管主体责任,组织人员、指导基层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一是开展一次走访。各县区组织探视责任人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走访,了解探视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协助备足基本药物。二是发放一封信。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照料服务人发放“关于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的一封信”,重点讲明在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个人要坚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既不能放松警惕,也不要过度恐慌,要科学防控、做足准备。三是做好一张监测表。针对春节前人口流动导致的疫情将从城市地区向农村地区传播的情况,各县区指导特困供养人员及其照料服务人坚持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记录。对出现发热、咳嗽、肌肉酸疼、胸闷气短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四是准备一个“健康包”。各县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结合特困人员行动不便、购买途径不足的实际,为特困人员准备酒精、口罩、常用药物等健康包,保障重点人群身体健康。

通知规定,制定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针对露宿街头人员便民服务措施的计划,于1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有序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及时处理市民的热线电话,及时开展露宿街头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同时对“三点、三洞”(车站点、旅游景点、商业网点和桥下涵洞、地(洞)下通道、山洞)等重点区域进行认真排查,详细摸查露宿街头人员底数。将春节的过节食品、过冬棉衣、棉被等物资准备就绪,对街面救助需要的车辆、电子设备进行检查,全力以赴维护好节日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

通知提出,对突遭各类急难以及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特殊困难群众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最高可提高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4倍。用好用足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可“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急难社会救助渠道,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补充救助和应急救助作用。

通知要求,密切关注安徽政务服务移动端(皖事通APP)“皖救一点通”预警栏目、“淮南民政”微信公众号社会救助服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反映的问题和求助信息,主动对接求助人,及时核实掌握有关群众遇困信息。同时,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回复群众来电来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统筹各类救助资源,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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