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购买消防维保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8 14:33 作者: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包括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淮南市社会(儿童)院根据工作需要,购买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院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通过比选方式选择服务单位。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4年7月22日15:00分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三份送达我单位,逾期不予接受。

一、选定原则: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最高预算:2.4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3年

四、采购需求: 维保的范围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火栓系统;3、防火分区;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5、消防联动设备的维修保养;6、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维修材料、设备或易损件300元以下(含300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300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维修过程中的人工费、差旅费、生活费等。

相关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这些机构和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五、比选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备案信息查询截图。

六、获取采购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381427487@qq.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063006975

联系人:王丰

 

 

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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