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淮南市社会企业认定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皖民慈社字〔2022〕66号)及《淮南市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实施办法(试行)》(淮民〔2023〕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机构自主申报、初审、辅导、尽职调查、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淮南市朝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20家单位为淮南市第一批社会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三年(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9年2月9日)。
根据《安徽省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皖民慈社字〔2022〕66号)及《淮南市社会企业认定培育试点实施办法(试行)》(淮民〔2023〕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机构自主申报、初审、辅导、尽职调查、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淮南市朝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20家单位为淮南市第一批社会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三年(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9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