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民政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发布日期:2021-06-11 15:02 作者:赵炳南 来源:大通区民政局 阅读: 字体:[] [] []

2021年6月9日晚7:30左右,大通区民政局孙家德局长带领三名工作人员(周丽、丁捷、赵炳南)到孔店乡派出所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的审讯工作。

此次行动是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未保法实施以来,全区民政部门实行的首次未成人临时监护行动。被审讯对象为一名17周岁少年,该未成年人为广东省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网络诈骗,被骗者为淮南市孔店乡一名女性,被诈骗金额三万八千元。因该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在场,大通区民政局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临时监护职责,在审讯中安排工作人员(丁捷、赵炳南)作为监护人对该未成年人进行全程陪护,审讯过程中,区民政局对派出所审讯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直到晚上22:00左右审讯结束。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民政部门承担,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这项工作的开展。大通区民政局正逐步建立本区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落实民政部门的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责。下一步将要加强队伍建设与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保护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以及群众难愁盼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助力形成和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相协调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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