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试点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发布日期:2023-03-09 08:27 作者:庞云 来源:田家庵区民政局 阅读: 字体:[] [] []

为了积极落实“精康融合”行动工作要求,切实为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庭解决现实难题,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尽快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和工作,田家庵区积极试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一是明确职责,健全协作机制。区民政部门牵头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与财政、卫健、残联等部门联通,协同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二是严格准入,规范购买服务。通过公开选定专业机构承接康复服务,为精神康复提供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数量等要素以合同方式具体明确。目前已选择田东街道和朝阳街道,试点为辖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社区康复服务,通过遴选招标方式选定社区康复机构。三是细化标准,发挥服务效能。推动建立康复服务站点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台账,配备专兼职服务人员并取得相应资格。通过社区康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患者最终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为做实做细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区民政局在做好业务指导的同时,将定期对康复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不断完善康复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我区“精康融合”行动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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